雲地檢偵結某國立科大洪姓教授等涉詐領公款案 起訴9人

雲林地檢署偵結雲林某國立科大洪姓教授等,涉詐領四二七餘萬公款案,起訴九人。(雲林地檢署提供)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某國立科大洪姓教授承接環境部化管署中區環境事故預防應變專業技術計畫,總執行金額達一億三千五百多萬,並建置相關專業技術小組-麥寮隊;計畫主持人洪姓教授竟與蔡姓助理、李姓麥寮隊技術小組隊長,以人頭掛名六位編制成員,偽造近二千筆不實出勤及核銷經費等,一一一年至一一二年十二月間,共詐領四二七萬三千餘元,全案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九人、並建請法院聲請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雲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嘉義市調查站偵辦,先後於今年七月和八月執行搜索及傳喚,擴大追查該起虛報人頭掛名詐領;偵查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於一一一至一一二年度,將總執行一億三五一六萬元之中區環境事故預防應變專業技術計畫,依政府採購法委託交由雲林縣某國立科技大學辦理,並依該案計畫條款建置「化管署中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麥寮隊,且負責重大環境災害應變及環境維護相關事宜。

雲林地檢署偵結雲林某國立科大洪姓教授等,涉詐領四二七餘萬公款案,起訴九人。(雲林地檢署提供)

地檢署調查,六十八歲洪姓教授為該案計畫主持人,四十五歲蔡女為其直屬助理,四十六歲李男為技術小組麥寮隊長,三人明知小組成員應全時維持固定人數,全年無休執行環境事故處理、應變及監測等任務,竟分別與林姓等六人共同基於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之犯意聯絡,林等六人掛名隊員卻未實際執行相關工作,並製作近二千筆出勤及核銷經費等。

地檢署指出,不知情審查人員將上述偽造登載於專案助理薪資清冊上,交付校方層轉向化管署申領計畫經費,致化管署審查委員陷於錯誤而撥付林等六人薪資,李姓隊長各別收集後再交蔡女助理,再如數交付洪姓教授,兩年期間不法犯罪所得四二七餘萬元,全案偵結將九人提起公訴,所有犯罪所得均已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