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國慶連假 嚴查非法爆竹煙火

台南市消防局加強爆竹煙火販賣場所稽查及宣導。(消防局提供)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中秋、國慶連假接續登場,爆竹煙火需求增加,台南市消防局近期已針對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展開稽查,除查察是否有超量儲存、販售情形,也要求業者不得販賣未附認可標示的產品,防止非法爆竹煙火流入市面。

消防局長楊宗林表示,各大隊、分隊將持續加強轄內相關場所安全檢查,並查緝非法製造、儲存及販賣爆竹煙火行為。民眾購買時應確認產品具有認可標示,施放時則須依照使用說明,選擇戶外空曠地點,避免引發火災或造成他人受傷。

消防局特別提醒家長,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必須陪同,違者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另外,小高空等升空類、沖天炮等飛行類及摔炮類爆竹煙火,禁止兒童施放,業者也不得販售給兒童,違規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消防局呼籲,節日期間施放煙火助興仍應注意周遭環境及人員安全,避免一時疏忽釀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