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霸凌案遭記兩大過免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撤銷原處分。勞動部二十二日表示,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員工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四日在辦公室自縊,勞動部隨後進行疑似職場霸凌行政調查,並於同月十九日公布調查報告。勞動部及勞發署考績委員會陸續審議後,認定謝宜容身為機關首長言行不檢、管理及情緒控管不當,涉及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核予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謝宜容不服,復審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日前認定,勞動部懲處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且事實認定有誤,謝宜容提告有理由,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有週刊報導,披露當時訪談紀錄與匿名問卷內容指出,在回收的二百零五份問卷中,員工表示曾直接或間接遭受或聽聞謝宜容的霸凌行為。
勞動部表示,針對北高行一審撤銷原處分判決,其認事用法勞動部尚難認同,已委請律師撰狀,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勞動部指出,謝宜容也涉貪汙犯行,復經監察院彈劾移付懲戒,另在最高法院及懲戒法院審理中,目前仍在停職狀態不會復職。 (珍惜生命,請撥一九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