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參選 民進黨開除18名黨員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民進黨中央評議委員會開會審議今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違紀參選案,二十四日公布決議,包括邱建富、陳怡君等十八人因退黨參選或違紀參選,遭到除名處分。

民進黨中評會透過新聞稿表示,二十三日召開會議,針對二0二六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違紀參選案進行審議。

中評會指出,依據民進黨公職人員提名辦法第九條,退黨參選視同違紀參選,以及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十二條違紀參選相關規定,經中評委討論後作成除名決議。

中評會表示,遭除名者分別為邱建富、紀建漢、陳怡君、陳峙穎、簡麗花、連祐崧、林啟明、劉勝全、郭麗華、黃盈淇、曾庭筠、林鈺梅、張新斛、施朝清、謝秉舟、李振豪、薛兆基及黃淑美。

此外,朱政騏因共諜案影響民進黨聲譽,已於五月十三日經中評會決議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