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農藥新規趨嚴 輸歐農產面臨變數

本報綜合報導

歐盟委員會去年底提出修法,針對進口農產品的農藥殘留管理趨嚴。農業部二十八日坦言,這對第三國輸歐農產品的不確定性升高,台灣也應關切修法進度。

台灣芒果、紅龍果、荔枝今年首度進軍歐洲市場,歐洲也成台灣農產外銷新戰略據點。歐盟委員會去年十二月提出「食品及飼料安全綜合修法」草案,擬授權對具特定危害特性、且不再獲歐盟核准之農藥有效成分,撤銷原依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第三國良好農業規範所設定的農藥殘留容許量,並調降至定量偵測下限。

農業部國際事務司長傅子煜指出,歐盟禁用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是國際農產品貿易中最重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工具之一。「食品及飼料安全綜合修法」草案擬引入「危害特性」作為撤銷既有依據,未來若通過可能形成實務上近似「技術性零檢出」的要求,第三國農產品輸歐不確定性升高。

他指出,歐盟這項修法草案對熱帶及亞熱帶農產品出口國尤其敏感,若歐盟將其危害分類直接延伸至進口農產品管理,則亞洲、非洲及拉丁美洲等地之農產品出口商,可能承擔較歐盟內部生產者更高的法規調適成本。

傅子煜表示,在政策立場上,台灣應支持科學風險評估基礎,也可與日本、韓國、美國、澳洲、紐西蘭、巴西、印度及其他熱帶、亞熱帶農產品出口國保持交流,掌握共同關切及可能合作方向。未來若歐盟政策進一步收緊,具備完善用藥管理及殘留監測制度的供應鏈將更能維持國際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