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苗栗市四十八歲男子邱明治曾因殺人未遂服刑,假釋出獄僅七個月,去年吸毒後以膠帶將三十公分尖刀捆綁左手,隨機攻擊兒童及協助路人,造成多人受傷,其中未滿十二歲女童遭刺傷,造成胸部穿刺撕裂傷及左側大片血胸等傷勢,經送醫救治後倖免於難,邱男一審遭依三個殺人未遂罪判刑二十九年。台中高分院二十九日撤銷判決,加重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這起駭人案件發生在去年十月二日下午,邱明治吸食毒品後,竟以黑色膠帶將一把約三十公分長尖刀牢牢綁在左手,騎車在苗栗市街頭四處尋找下手目標,先攻擊放學返家十一歲徐姓女童,女童驚恐逃向附近超商求救,邱男竟一路追趕至超商門口,再朝另一名十一歲丁姓女童胸口猛刺。
危急之際,五十歲林姓男子挺身而出擋刀救人,胸口遭重創,一度命危送進加護病房,安親班老師也奮不顧身協助女童脫困,所幸經搶救後,二名女童及林男都撿回一命,邱男犯案後逃回住家,遭警方包圍逮捕羈押至今,檢方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經查,邱男早有殺人未遂前科,一0四年間,他也曾在吸毒後闖入同一家超商,持剪刀攻擊店內人員及民眾,造成四人重傷,遭判刑後服刑九年,去年三月才假釋出獄,短短七個月後又涉隨機攻擊,讓當地居民至今仍心有餘悸。
苗栗地院一審認定,邱男曾犯殺人未遂,構成累犯,又於吸毒後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處所隨機殺人,對象包含國小學童及無辜路人,犯罪手段殘忍,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二十九年。台中高分院昨日撤銷判決,依所犯三個殺人未遂罪,加重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