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賢能控拜票遭警架離 游雅絢怒批鬧場提告反擊

宜蘭縣議員第九選區(三星鄉)戰況激烈,民進黨參選人游雅絢指對手黃賢能惡質鬧場、踐踏警權,依法提出「告訴暨告發」。(民眾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一一五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宜蘭縣議員第九選區(三星鄉)應選出一席,有五人登記,除了國、民黨各提名一人之外,有三人以無黨籍登記戰況激烈。無黨籍縣議員參選人黃賢能五日控訴,日前赴民進黨縣長參選人林國漳、民進黨縣議員參選人游雅絢三星後援會拜票時遭警方架離,質疑對手陣營介入警察執法;游雅絢則反擊黃「惡意鬧場」,五日正式提出告訴暨告發。三星警分局表示,黃非受邀對象,經主辦單位請求、勸導無效後才將其圈離,執法符合比例原則。

游雅絢五日上午已委請律師,正式具狀向檢警機關提出告訴暨告發,依法追究黃賢能涉犯《刑法》第一五二條妨害合法集會罪、《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0四條意圖使人不當選散布謠言罪,以及《刑法》誣告罪等刑事責任,誓言遏止惡質選風、全力捍衛執法人員尊嚴。

黃賢能表示,當天只是單獨路過拜票,沒有帶團隊,也不是刻意鬧場,期間還與民進黨三星鄉長候選人黃錫庸互相打氣。他稱,自己甚至公開表示縣長可支持林國漳、鄉長可投黃錫庸,議員則盼鄉親考慮他,質疑,警方執勤過程疑受到競爭對手父親、前鄉代表私下指示。

游雅絢表示,競選辦公室與聯合後援會成立大會皆依法依規取得集會許可與路權,大批鄉親到場支持。然而,黃賢能明知是他人合法集會,卻刻意身穿競選背心親赴現場踢館,與助理持手機對現場民眾近距離錄影挑釁,屢經勸阻仍試圖硬闖內場,其行為已明確涉犯《刑法》妨害合法集會罪。

游雅絢指出,現場維持秩序的員警為維護群眾安全與動線,全程克制並以雙手護送其離開,黃賢能卻在場外指名道姓、顛倒黑白,公開造謠抹黑「游雅絢叫爸爸指揮警察抓他」,企圖透過不實言論打擊她的名譽並影響選情,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散布謠言罪,因此她依法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