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宜蘭縣頭城鎮頂埔里無黨籍宋姓里長為爭取連任,涉嫌在選舉敏感時刻招待里民北上觀賞知名舞台劇,並前往高檔餐廳享用大餐,疑有投票行賄之實。宜蘭地檢署六日指揮警調單位發動偵辦,傳喚宋男及相關里民共二十七人到案說明,訊後諭令宋男以五萬元交保。
檢調調查,宋姓里長參選人為鞏固選情,於選前關鍵時期邀請里民北上「看劇加吃大餐」,遭指控等同變相買票。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黃明正六日指揮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警局刑警大隊及礁溪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發動約談行動。
經檢方複訊後,認定宋男假借招待觀覽表演與餐會之名行賄選之實,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十九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依法諭知五萬元交保,後續將持續深入追查相關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