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推動薪資透明化,政府擬將職缺薪資揭露門檻提高至五萬元。商業總會理事長許舒博八日表示,北部與中南部、不同產業的薪資結構及生活成本差異大,單純公告薪資資訊對保障勞工權益沒有太大的意義。
根據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若提供職缺的經常性薪資未達四萬元且未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違者將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為強化薪資透明度,勞動部正研議修正薪資揭示門檻,並以最低工資的一點七五倍來計算,若以一一六年最低工資三萬零九百元計算,薪資揭露門檻將訂為五萬元。
許舒博認為,中南部與北部的整體薪資結構完全不同,例如在南部月薪四萬元的勞工可能住在家中、沒有房貸負擔,但在台北領四萬元的人,扣除房租或房貸後,實際可支配所得可能只剩約二點五萬元,且不同產業別之間也存在明顯的薪資落差。
許舒博指出,政府應思考如何才能真正保障勞工權益,單純調高薪資公告門檻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即使企業公開職缺薪資,實際聘用與薪資仍取決於勞工能力、企業需求及面談結果。
至於最低工資明年將調高至月薪三萬零九百元、時薪二百零五元,許舒博表示,長期來說仍有二項議題值得政府思考,首先是外籍勞工與本國勞工的薪資調整能否脫鉤,其次是勞健保負擔比例,盼政府應思考是否能提高政府負擔勞健保費用的比例,而不是基本工資調升後,連同薪資及勞健保成本增加都由企業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