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投入千億 助企業轉型升級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八日通過經濟部擬具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草案,經濟部表示,除了擴大微型照顧微型企業外,未來八年投入千億預算,帶動企業轉型升級。

行政院表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擴大輔導及適用對象,納入商圈、市場、地方特色產業、農企業、觀光旅宿等,提供普惠貸款、新增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並且協助數位轉型、提升銷售量能,也帶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

行政院指出,修正草案要推動產業群聚轉型,透過以大帶小方式,協助介接優勢供應鏈、大型通路及電商平台等,由標竿企業領航,促進中小微企業的共同發展。並鼓勵落實包容成長,優化增僱以及加薪的租稅優惠,並建構友善職場。

行政院指出,將加碼政策優惠,全面提高研發投資抵減率,增訂轉型、升級軟硬體、技術及服務投資抵減,並且設定低於產業創新條例的適用門檻,加入傳統產業的高值化發展,並將增訂新創企業培育專章。

這次修法將普惠資源擴及占比高達六成的獨資與合夥等一百零二萬九千家微型店家,並推動三百五十三處商圈、一千零三十處公民有市場與列管夜市的環境改善。並擴大研發投資抵減適用範圍,納入「委外研發支出」抵減,全面提高當年度研發抵減率至百分之二十。

另增訂轉型設備投資抵減,提供中小微企業購置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數位及淨零轉型抵減優惠,且適用門檻相較於產業創新條例的一百萬元大幅調降至二十五萬元。

擴大增僱員工租稅優惠適用對象年齡範圍,從原先的二十四歲以下、六十五歲以上,放寬至二十九以下、五十五歲以上,並將員工加薪租稅優惠的加成減除率,從原本的百分之一百七十五提高至百分之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