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中常會十四日通過兩梯次違反黨紀處分案,共十人遭開除黨籍、十四人遭撤銷黨籍。其中,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新竹市長的何志勇及連江縣長參選人曹爾元,均因違紀參選遭撤銷黨籍,依黨內規定,三年內不得請求恢復黨籍。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在中常會後轉述,中央考紀會送出兩梯次違反黨紀處分名單,經中常會通過,合計處分二十四人,分別予以開除或撤銷黨籍。受處分者多數為違紀參選的縣市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
何志勇曾任國民黨發言人,現為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此次以無黨籍身分登記參選新竹市長,遭撤銷黨籍。曹爾元則因違紀參選連江縣長,同樣遭到撤銷黨籍處分。
其他遭撤銷黨籍者,包括脫黨參選新北市議員的新北青工總會前會長陳茂嘉,以及參選台中市議員的台中市黨部前副主委張書華。
另有藍營助理徐慈檉,因以親民黨身分參選桃園市議員,遭開除黨籍;高鐵延伸宜蘭監督聯盟發言人劉仲書,接受時代力量提名參選宜蘭縣議員,也遭開除黨籍。
依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撤銷黨籍與開除黨籍的恢復期限不同,黨員經撤銷黨籍,三年內不得請求恢復;遭開除黨籍者,六年內不得請求恢復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