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41漁電共生案場遭廢止

本報綜合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十四日安排農業部長陳駿季報告業務。他在立法院答詢表示,目前經查核需廢止的漁電共生案場有四十一件,後續將引導漁業青年承接養殖。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關心漁電共生議題。他說,根據審計部的報告,台灣漁電共生案場有七成有電卻無魚,實際狀況如何?對於沒有實際養殖的案場該如何處理?

陳駿季說,全台已核定的漁電共生容許案件有一千五百九十七件,總面積三千一百零九公頃;其中,有三百九十三件案場已營運,已完成查核二百九十四件,通過查核後需廢止者有四十一件。但部分被廢止的案場仍有實際養殖行為,只是未依原計畫養殖特定魚種,顯示查核與認定標準尚有調整空間。

他說,遭廢止的漁電共生案場多半設置於早期相關規範還不明確時,現在會要求恢復原狀。

不過,鄭正鈐說,遭廢止的漁電共生案場,有些負責人跑了或破產,光電場淪為爛尾的場地。

陳駿季說,即使案場遭廢止,但設施仍屬業者財產,拆除與處理需經行政程序;若農業部可介入協助,將配合辦理,部分可恢復養殖功能的案場,後續農業部將引導漁青進場承接養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