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中選會十六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九合一選舉相關候選人資格。直轄市與縣、市長候選人共八十一人登記,均符合規定;直轄市與縣市議員候選人有十人不符規定,包括欲參選台北市議員的新黨游智彬,因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未滿十年,認資格不符。
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民國一一五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資格。下一階段,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將於二十三日辦理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
中選會表示,審查候選人名單,包括直轄市長候選人共二十三人登記、縣市長候選人共五十八人登記,均符合規定。
在直轄市議員候選人部分,共六百一十人登記,符合規定者六百零五人,不符合規定者五人。
包括台北市第六選舉區游智彬,自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其在台灣設有戶籍尚未滿十年,依兩岸條例及選罷法等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新北市第十選舉區林正峰因犯洗錢防制法、台中市第十三選舉區鄭伯其因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台南市第七選舉區曹暐國因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桃園市第一選舉區蕭湘瀚因犯妨害公務等案件,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縣市議員候選人部分,中選會表示,共八百九十二人登記,符合規定者八百八十七人,不符合規定者五人,包括雲林縣第四選舉區鍾任明、嘉義縣第六選舉區何博倫、花蓮縣五選舉區周駿宥、金門縣第一選舉區石永城、基隆市第三選舉區張芳麗。
中選會另說明,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候選人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申報之財產資料,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起上網公告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