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鄭鈞云/基隆報導
基隆市共有二十四家販菸業者於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一一四年度委託辦理的菸品販售「喬裝測試」中,確實查驗消費者年齡,並於未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時拒絕販售菸品,表現優良。為肯定業者積極把關的努力,邱佩琳副市長十八日於「麗都蝶客花園」舉辦的「一一五年南得好時光 萬聖嘉年華」活動中,公開表揚二十四家績優業者,肯定業者以實際行動守護青少年健康,並期盼發揮同業示範作用,共同營造無菸健康環境。
基隆市共有二十四家販菸業者於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一一四年度委託辦理的菸品販售「喬裝測試」中,確實查驗消費者年齡,並於未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時拒絕販售菸品,表現優良。為肯定業者積極把關的努力,邱佩琳副市長十八日於「麗都蝶客花園」舉辦的「一一五年南得好時光 萬聖嘉年華」活動中,公開表揚二十四家績優業者,肯定業者以實際行動守護青少年健康,並期盼發揮同業示範作用,共同營造無菸健康環境。
國民健康署於一一四年六月、七月及九月委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至各縣市進行菸品販售「喬裝測試」,了解販菸業者是否確實執行年齡查核及拒售規定。基隆市受測業者中,有二十四家能主動確認消費者年齡,並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若消費者未出示證件,便拒絕販售菸品,展現業者落實法規、共同保護青少年的責任感。

衛生局指出,現今青少年外表及體型可能與成年人相近,業者僅憑外觀往往難以準確判斷年齡,因此,落實證件查驗是防止菸品流入未成年人手中的重要措施。依《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販賣菸品時,如有難以辨識消費者年齡的情形,應要求其出示足以證明年齡的文件;消費者拒絕出示時,應不予販售。業者切勿因顧客外表成熟或熟面孔而省略查驗程序,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