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市議員候選人張騏晟涉賄案,日前其父兄招羈押,而張騏晟本人以200萬元交保,但橋頭地檢署21日收受法院裁定後,經專案小組深入研析全案事證及裁定理由,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22日依法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市第三選區市議員候選人張騏晟及其父兄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騏晟及其父兄共3人。經法院審理後,裁定張騏晟父兄羈押禁見,張騏晟則以200萬元具保,並命其不得與共犯或相關人員接觸、聯繫,且於偵辦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發表或討論該案相關意見。
但橋頭地檢署署持續積極偵辦該案,並蒐集相關事證。在21日收受法院裁定後,經專案小組深入研析全案事證及裁定理由,認法院就張騏晟無羈押必要而命具保並附加限制條件之裁定,尚有未充分審酌全案事證之處,且所命具保及附加限制條件,恐不足以有效防止被告與共犯或相關人員勾串、湮滅證據,相關限制措施於實際執行上亦有監督困難,難以取代羈押所欲達成的保全目的。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該署已依法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另為適法妥當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