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交通部二十二日預告修法,將網路叫車平台納入計程車業規範,最快十一月底、十二月初上路,並開放一車多車隊;平台業者須在一年內取得營業執照,若未依法申請核准,最高罰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並勒令歇業。
為因應智慧移動及網路預約叫車服務發展趨勢,促進計程車產業健全發展,並強化乘客安全及消費權益保障,交通部預告修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交通部發布新聞稿表示,隨著網路叫車服務日益普及,民眾透過平台預約計程車已成為重要的叫車方式,相關平台的營運責任及管理機制受到社會關注,另一方面,計程車駕駛及業界長期也反映現行營運規範對接單彈性的限制。
這次修法將從強化平台責任、保障乘客權益及增加駕駛營運彈性等面向著手,並同步建立相關安全及管理配套,使計程車服務管理制度更符合現行產業發展及實務需求。
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明定「接受委託以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計程車派遣服務者」納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規範,並要求業者於修法後一年內依法取得營業執照。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指出,未依本法申請核准,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者,得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勒令其歇業。
未來網路叫車平台若實際從事計程車或其他車隊派遣服務,即屬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並負相當的營運及管理責任,包括維持服務品質、提供駕駛專業訓練、確認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處理消費爭議等,以進一步釐清平台、駕駛與乘客三方間的權責關係。
其次,保障乘客搭乘權益,網路預約服務應充分揭露車輛及駕駛資訊,確認派遣載客後,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任意終止服務。
此外,強化資訊及資安防護,業者營業計畫書應載明系統中斷應變機制,以及個人資料及資訊安全維護計畫,以提升服務穩定性及資訊安全。
針對計程車駕駛及業界長期反映現行「一車僅能加入單一車隊」限制,交通部表示,考量現今派遣服務已逐步朝數位化、多元化發展,為增加駕駛接受派遣服務的彈性,這次修法將放寬相關限制,開放同一輛計程車得同時委託一家以上經營派遣業務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