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陸裔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張婉瑩涉嫌接受大陸官員指示在美國監控總統賴清德的兒子,當地時間二十三日在洛杉磯聯邦法院出庭,對共謀及未登記充當大陸代理人等罪名不認罪。
三十四歲的張婉瑩身穿白色囚服、戴著戒具出庭。庭訊過程短暫,她僅就檢方指控表示不認罪,其餘沒有發言。
聯邦大陪審團九日正式起訴張婉瑩,指控她涉及共謀及未登記充當北京政府代理人。她出庭首次針對起訴罪名做出答辯,並由法院安排後續審理程序。
張婉瑩的丈夫艾德里克.丁先前曾出席旁聽,但這次沒有出席。
法官排定十一月十二日舉行審前聽證,暫訂十一月三十日在加州聖安娜聯邦法院審判,預估審判為期四天。
根據檢方指控,張婉瑩去年九月與另一名男子前往華盛頓州西雅圖,接受大陸官員指示,監控賴清德的兒子賴廷與及家人,並將照片、影片及車牌資訊傳送給中國官員。
檢方指稱她與同行者協調行程,監控過程中刻意隱匿行蹤,避免被發現。
先前公布的刑事訴狀顯示,聯邦調查局(FBI)從張婉瑩的iCloud帳戶取得微信通訊紀錄。檢方指控,她在西雅圖監控期間向大陸政府聯絡人傳送訊息,包括表示「看到他了,年輕男性,就是那個年輕的」以及「我正在錄影」,並傳送車牌資訊。
張婉瑩四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準備搭機前往大陸時遭FBI逮捕。法院先前認定她具有逃亡風險,裁定繼續羈押。如果兩項罪名均成立,她最高可能面臨十五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