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基隆市仁愛區市議員張芳麗登記參選尋求九連霸,不料選前卻因涉三十二年前的舊案遭中選會撤銷參選資格,張芳麗二十六日指新北市某里長參選人因類似情況亦遭撤銷資格,但提訴願後即撤銷原處分並准予登記,她早於二十日就委請律師向高等法院遞送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卻迄今仍未收到相關回應,要求相關單位說明清楚給個交代。基隆市選委會表示,依法不得登記。
張芳麗昨日表示,新北市這位里長參選人因為類似情況,因涉及一0六年舊案而於十月十三日遭撤銷參選資格,十月二十二日提起訴願後新北市選委會重新審視,隨即撤銷原處分並准予登記參選,她所涉是三十年前的舊案,更在收到通知後於十月二十日就已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但迄今仍無下文。
張芳麗認為相關行政處分早於七月間就已確定,為什麼不提早通知?相類似的情況在新北市都已撤銷原處分,她所提申請為何至今沒有消息?張芳麗強調尊重法律、尊重民主制度,也願意依法接受審查,爭取的不是特權而是公平、要求的不是例外而是明確合理且一致適用的法律依據。
張芳麗呼籲中選會與主管機關清楚說明,並依據完整判決內容、具體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重新檢視其參選資格,若應撤銷原處分則請通知基隆市選委會回復其參選資格,否則將依法提起訴訟還她一個公道。
基隆市選委會指出,張芳麗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在基隆市議長選舉時收賄,經法院判刑七月,褫奪公權二年,緩刑四年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基隆市選委會表示,尊重參選人行政救濟權益,但提起訴願或訴訟,依法不停止執行行政處分,日後將依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決定書」,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