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欠稅67萬 竹市跨機關合作成功追回欠款

新竹市陳姓男子年收租三百三十萬元卻欠稅六十七萬元,稅務局查租約追回全數欠稅。(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一名陳姓男子擁有黃金店面,年收租金三百三十萬元,卻欠繳地價稅及房屋稅共計六十七萬元,新竹市稅務局清理欠稅時,發現沒有可供執行的存款,但從一一0年至一一四年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查得陳男每年均有三百三十萬元租賃收入,進一步掌握陳男房屋有出租營業使用及最新租約,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依法執行,最終成功追回全數欠稅。

稅務局指出,該局掌握租金收入關鍵執行標的,向承租人取得最新租約,租金原用支票給付,自一一五年起改用匯款,提供新竹分署執行,對承租人發出執行命令,禁止給付陳男租金。

陳男立即向國稅局補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因為承租人於給付租金時已依規定扣繳稅款,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減除扣繳稅款後為退稅,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先行抵繳地方稅的欠稅,稅務局一舉追回六十七萬元欠稅。國稅與地方稅建立退稅抵繳欠稅機制,經統計,一一五年截至九月底,國稅退稅已抵繳竹市欠稅約二百四十萬元。

稅務局表示,稅務局運用國稅局資料掌握欠稅人所得來源,展現高度專業判斷力,從中找到關鍵線索,並與國稅局及新竹分署跨機關密切合作,順利追回欠稅挹注市庫,維護租稅債權,實現公平正義。

稅務局也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依限繳納稅款,逾期繳納者,每逾三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最高加徵至百分之十;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如有稅務疑問,請上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