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萍珊∕南市報導
南市第十一選區某議員候選人及其助理,涉嫌於今年七、八月間,招攬多名選民以低價赴中國大陸旅遊並接受招待,藉此行賄具有投票權的選民。
台南地檢署二十七日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移民署台南專勤隊等單位,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十二處,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十四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候選人及助理涉嫌重大,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均裁准。
南檢指出,本案由主任檢察官蔡明達、劉修言及檢察官林昆璋共同指揮偵辦。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及反滲透法等罪嫌,因犯嫌重大,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因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南檢已於二十七日正式啟動「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採二十四小時輪值制度,全天候受理民眾檢舉,針對賄選、暴力介選及選舉賭盤等不法情事,即時展開查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