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檢方偵辦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等人涉嫌賄選及貪汙等案,二十九日再度啟動大規模搜索行動,傳喚議會陳姓秘書長、黃姓主任及廠商、證人等三十六人到案說明。檢察官三十日訊後,認陳男等六人涉犯詐取財物等罪嫌,諭令分別以五萬至一萬元不等交保。其餘均請回。
彰化地檢署調查發現,謝典霖等人除涉及詐取公款辦理餐會賄選外;另經調閱相關資料比對查核,查出被告等人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再度指揮彰化縣調站人員持法院搜索票,至議會及相關被告住居所等三十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檢方並傳喚議會陳姓秘書長、黃姓主任及廠商等相關被告及證人共三十六人。檢察官訊後,認陳、黃等六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重大,分別以一萬至五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相關被告及證人均請回。
彰化縣議會六月底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引發爭議,彰檢接獲檢舉後即分案偵辦,在九月中旬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經檢方比對相關帳冊、發票等資料,另發現被告等人涉嫌數次巧立名目以不實發票核銷,詐取公款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