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協會獲補助 吳旭智坦承行政疏失

吳旭智坦然面對公職初期的行政程序疏失,但希望以同樣標準檢驗鄭朝方,是否有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相關規定。(吳旭智競辦提供)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民眾黨竹北市民代表候選人林瑞德二日指控,國民黨竹北市長候選人、現任議員吳旭智的岳母曾玉瓊擔任竹縣有智一同未來教育發展協會理事長期間,取得縣府補助逾二百萬元,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吳旭智回應,首屆議員任內因不熟悉法規,未提醒協會揭露雙方關係,一0九至一一一年間有六筆資料不符規定,事後已與政風處討論,坦承疏失並提醒協會遵守規範。

吳旭智昨表示,在擔任第一屆新竹縣議員初期,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細節規範理解不夠深入。在補助協會辦理活動時,未主動提醒協會,致使未於第一時間主動說明公職人員與協會的關係,經查一0九年至一一一年間確有六筆資料不符規定,這部分實屬疏失,吳旭智坦然面對。在知情後,後續亦提醒該協會遵守各項規範,不再讓類似疑慮發生。

但民眾黨候選人所提數據諸多與事實不符,吳旭智呼籲相關候選人爭取曝光可以理解,但在公布數據前,應該仔細查核,否則只是用錯誤的數據進行烏龍爆料,無法令人信任。

吳旭智表示,該協會每一筆補助款項均百分之百全數專款專用於活動舉辦與市民服務,且所有的經費與核銷,皆有明確單據送社會處備查,合法合規。

吳旭智指出,該協會舉辦十屆獨輪車訓練,兩屆獨輪車壯遊,且持續舉辦各類親職講座,事實上,該協會辦理活動時常因經費不足,尚需募款補足經費缺口。成員與志工長期付出,純粹出於推動教育與育兒支持的熱忱,絕不可能有任何貪汙、圖利或利益輸送的情形。

吳旭智說,檢驗公職人員的利益迴避與公帑使用,標準應當一視同仁。希望民眾黨的候選人與社會大眾,能以同樣嚴格的標準檢視現任竹北市長鄭朝方,以竹北市現行的「自由之花」路燈,設計者即為鄭朝方市長本人。如果談「利益迴避」,為何能夠未經公開評選,就直接採用市長個人的設計?且動用公帑為個人設計買單,難道不需要用相同的標準來向竹北市民說明與接受檢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