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沒補助 養殖放養申報義務制 明年上路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為導正養殖漁業申報不實的現象,農業部研擬將目前的鼓勵申報改為義務制,並加強查核。明年起未進行養殖申報或不實申報者,將無法獲得政府的產業支持及天災補助。

漁業署表示,已完成「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草案,配合農業部完成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後一併施行,以建立養殖有序機制,全面掌握養殖生產資訊。

漁業署長王茂城指出,目前對養殖漁業雖訂有放養量申報制度,但因採鼓勵性質,實際並未有效落實,不但虛報放養量,連申報魚種也與實際養殖魚種不符情況,造成政府無法確實掌握真實放養數量,除了產銷易失衡,也不利政府有效協助行銷,一旦遇天災,較難精確估算補助金額,影響補助的公平性。

新版「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草案將申報改為義務制,八月份與地方政政府完成協商,未來將加強申報查核。若未申報或申報不實,將不適用政府所有產業支持措施;且明年實施後如遇天災,就無法享有政府提供的補助。

農業部指出,今年辦理吳郭魚、鱸魚及石斑魚等大宗養殖魚種計畫性生產示範計畫,至八月已完成合作生產合約一千一百八十公噸,透過合作生產獎勵等措施,促進種苗、生產、加工及運銷等業者建立合作生產模式,依市場需求安排養殖規格及產量,降低產銷失衡及價格風險,提升經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