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利剪搶彩券行 男判7年10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因強盜案坐牢的張姓男子,出獄後年餘無業,竟又持利剪去搶彩券行,得手現金近四萬元與五百多張刮刮樂,他衰星高照,躲在賓館內刮彩票,最大獎只中一千五百元,外出找吃的卻遇警被逮,作案到落網,前後不到四小時。台南地院依強盜罪判他七年十個月,可上訴。
 張男於二00七年間因強盜案被判十一年兩個月入監,至二0一八年八月執行完畢,他出獄後一直沒有工作,居無定所,去年十二月底,他持一把二十公分長的剪刀,走路到歸仁區一彩券行行搶。張持剪刀指向女店員恫嚇稱:「我只要錢」,強逼女店員進入店內廁所不准出來。張男取走櫃台內現金三萬九千七百元及各類彩券共五百十六張(價值十萬三千二百元)。張得手後,連同女店員機車鑰匙一併取走,騎走被害人機車逃逸。
 張男做完案,跑到永康躲在一家賓館內刮一百卅六張彩券,結果刮到的最大獎竟然只有一千五百元,總計刮得彩金共一萬多元,他認為自己手氣差,刮得又累又餓,便外出找東西吃,卻被循線找來的員警發現,張男拒捕與員警扭打,最後仍被制服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