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一0三條之一修正案原將於十月六日開罰,但交通部十九日發布權宜措施,大量加開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試,協助Uber駕駛轉型,Uber駕駛人須於十月六日前報考,並在十月底前考取。十二月一日起,會針對人、車不合法的Uber車輛開罰。
交通部六月六日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一0三條之一,對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供附駕載客服務者明確訂定管理機制,明確規範租賃車計費以一小時起跳等,嚴格禁止Uber與租賃車業違法營運計程車,並給予緩衝期,輔導Uber駕駛轉為多元化計程車。然而,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以計程車駕駛執業登記證考試場次受限、很多駕駛未能在十月月六日前完成考試為由,日前向交通部提出要求,盼延長緩衝期。
交通部在權衡雙方意見後,昨日發布權宜措施,為加速Uber駕駛轉型,已再商請警政署協調各地警察機關配合提高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考試能量,九月至十一月共辦理四十五場考試,預計可容納二萬一千八百二十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