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臨時公廁發臭 限期移除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中正區新豐街三0三巷馬路邊,有店家在馬路邊設臨時公廁但未管理清掃,排洩物漫流到路面,臭氣衝天。議員呂美玲向環保局查詢,確定係違法設立,將依廢清法告發。
 呂美玲二十八日接獲民眾陳情,指新豐街三0三巷7─11便利店對面,有店家在公用道路上設臨時廁所,臭氣衝天。
 呂美玲指出,該臨時廁所已擺放一段時間,附近住宅區林立、車來人往。經查詢並非環保局設置。
 環保局長賴煥紘表示,經了解,中正區新豐街三0三巷十二弄囗的流動廁所為飲食店家私設,現場污水流至路面,已依違反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可開罰一千二百至六千元;並責令業者於一週內將流動廁所移除,環保局預定在五月五日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