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寵物登記民國八十八年起開辦迄今歷時十九年,很多飼主常忽略在寵物死亡後一個月內要辦理寵物登記除戶,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提醒,飼主在寵物過世後也需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辦理寵物除戶作業。
目前苗栗縣縣民寵物登記數一0六年六千五百隻、一0七年七千零八十五隻,一0八年七千七百四十四隻,顯示苗栗縣寵物登記數逐年增加;另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皆會不定期進行寵物登記查核、宣導與稽查,違者將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苗栗縣自一0八年度起,登記費已從已絕育者五百元、未絕育者一千元,減免為已絕育者零元、未絕育者一百元,晶片植入費則仍維持三百元收費標準。另依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條文,規定犬和貓於出生後須植入晶片辦理登記,係僅針對「寵物繁殖買賣業者」之規定,對於非從事特定寵物繁殖、買賣的一般民眾。為確保心愛的寵物走失時有協尋依據以及目前國內狂犬病防疫需求,亦鼓勵飼主至苗栗縣合法寵物登記站或動防所替貓咪植入晶片辦理登記。
動防所為簡化申請流程,若飼主不便臨櫃辦理,可上動防所網站下載寵物死亡除戶申請表單,並附上飼主證件正反面影本並註明已死亡之寵物名字或晶片號碼,並加上飼主簽名,以郵寄或傳真動防所即可辦理。
動防所呼籲飼主一定要為飼養的犬貓辦理晶片植入寵物登記,並於寵物死亡後一個月內辦理死亡除戶,以落實寵物身分管理,期許能藉此提升民眾飼養動物的知識與觀念,共同營造苗栗縣為動物友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