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保存與地方發展之爭 里民連署要求拆除花蓮市佐倉公墓火葬設施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由於有民眾向花蓮縣文化局申請將花蓮市佐倉公墓火葬場設施以及私人劉永淋家族墓塔登錄為歷史建築,這兩項提案二十日晚上在國慶里里民大會遭到壓倒性的反對。國慶里長林群上指出,藉由里民決議要告訴文化工作者,文資審議若通過只因為興建五十年以上就可以列為歷史建物的煙囪,這將會全面阻礙花蓮市的建設發展。
 這場由林群上里長召開的里民大會有近三百人參加,花蓮市長魏嘉賢偕同殯葬所長陳柏欣等人出席,該里也邀請花蓮縣文化局文資科長黃用斌到場說明劉永淋家族墓塔及花蓮市佐倉火葬場會被建議登錄為歷史建物的緣由與法源依據。
 林群上昨日表示,佐倉運動公園在民國七十六年以後就開始公告禁葬,隔年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為公園用地。無法理解的是,在一0六年有文化工作者將佐倉的火葬場設施及煙囪申請登錄為歷史建物,另外還有劉永淋家族墓塔,這兩個案子造成里民相當大的反彈,因為一旦在文資審議通過,將會影響花蓮市的發展,國慶里需要政府積極開發佐倉運動公園,增加里民的休閒活動,不需要阻礙發展的歷史建物。
 殯葬所長陳柏欣指出,佐倉將會以都會公園的型態來發展,兼具環保、運動、休閒、教育、生態和藝術、防災等功能。然而這座佔地九點七公頃的運動公園爭取經費時最大的阻力就是墳墓及火葬場,上級機關希望市公所能先處理墳墓及火葬場,消除民眾的心理因素後再投入經費才不致浪費,而這些年來市公所遭遇的困難就是少數民眾不願遷葬,私人墓及火葬場又被申請為文化資產,才導致開發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