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台中市政府針對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重啟二號機開罰兩百萬元,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二十五日表示,中市府針對「合法」運作的台電機組開罰,明顯未依法行政;經濟部也發布力挺台電,強調台中市環保局先前的廢照處分已被上級主管機關撤銷,中火二號機啟動測試,完全合法,台電也表示,將進行行政救濟,並研議是否申請國賠。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政府相關部門會依法行政,也應該依法行政,台中市政府針對合法運作的台電機組開罰的作為,明顯未依法行政,環保署隨時都有在監測空氣品質,目前空氣品質仍處於良好狀態,若出現空汙就會適度降載。
經濟部長王美花則表示,台電是依環保署處分辦理重啟二號機,不依法辦理才違法。台電對此發布聲明指出,台中電廠二號機點火,完全合乎法律規定;這部機組雖曾遭台中市政府裁罰廢證,但已為空污法主管機關環保署撤銷裁罰,恢復原許可證效力,即便台中市政府已提起行政救濟,撤銷裁罰的效力不因此中止。
此外,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所提訴願也經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做出不受理的決定;依空污法規定,機組回到許可證申請展延狀態,即可依原許可證內容及許可條件進行操作。
台電強調,台中市政府無視環保署、以及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等權責機關的決定,一再違法開罰台中電廠,為此務必會進行行政救濟,並針對台中市政府公務員種種違法瀆職行徑對台電與台電員工造成的侵害,請求國家賠償。
環保署也表示,若中市府再錯誤引用法規,誤導事實,環保署基於職責會再次指正錯誤,並呼籲中市府勿陷入政治操作泥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