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監察院八月將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但相關修法還未完成。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二十七日表示,沒有這個法,內部也可開始運作,在監委同意權行使後再詳細討論,下會期來處理。
監察院十六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監察法修正草案攸關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運作,監察院高度期待,能於立法院臨時會完成三讀。否則有關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與其他監委間如何分工,難免滋生窒礙,尤其對私人機構進行調查、協處,也缺乏法律依據。另外,尚有諸多配套法規須新訂或修正,也無從進行。如此勢必推遲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運作的時程。
對此,柯建銘表示,監察法要修正,總共十二條,關鍵是其中兩條,是關於人權委員會運作的條文,案子已經送進來,黨團會好好看待監察法這樣修正對不對,人權團體也有提案版本,下會期再處理,沒有急到這種程度,沒有這個法,內部也可以開始運作,尊重新的監察委員,等同意權行使後再來好好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