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股東投票權 證期局指大同越權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大同公司日前在股東會上刪除市場派過半股權的投票權,掀起董事改選爭議,同時,大同也向經濟部提出申請董事變更。經濟部長王美花六日指出,已收到大同補件的股東會紀錄,預計本週就會針對董事變更案作出決議。
 大同逕行在股東會刪除市場派過半股權的投票權,大同股本約二十三點四億股,最終只有九點九億多股參與投票選舉董事,引發董事改選效力之爭。
 王美花指出,已在三日收到大同補件的股東會紀錄,經濟部也發函詢問金管會意見,目前仍在等待回覆,預計本週就會針對董事變更案作出決議。
 王美花說明,若此案遭經濟部駁回,從法律層面來看,小股東可依照公司法一百七十三條規定,請求召集臨時股東會,而主管機關經濟部也可依照公司法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要求大同重新改選。
 王美花也強調,案情進展牽涉不同的客觀條件,須看屆時情況才能做判斷。事關廣大股東權益,企業必須要有良好的公司治理,這是義務。
 針對大同經營權之爭,金管會證期局六日表示,大同股東會董事改選確有爭議,大同股票才會打入全額交割,但爭議是否足以讓經濟部不准大同董事變更登記,仍須研議。
 證期局指出,股東會開會出席股數到底是以發行股數計算,還是可以扣除違法股權計算,這些爭議都將會進一步討論釐清,但這是經濟部主管的業務,相信經濟部會詢問出席股東會的投資人保護中心、集保結算所的意見。
 不過,證期局強調,大同公司認定市場派違反企業併購法,超過百分之十未依規定申報,將超過百分之十的股權投票權刪除,百分之十以內股權再以違法中資認定,將其投票權刪除;同時將市場派徵求委託書的股權的投票權也一併刪除,這些權限並不屬於大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