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公投電子化 吳益政擬聲請釋憲

民眾黨市長候選人吳益政(中)在陳其祿立委(右)的陪同下開記者會,抗議中央阻擋高雄市議會修法。 (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去年三讀通過「高雄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案,其中第十五行第二項「公民投票得以電子投票方式進行」部分,遭到行政院來函說明牴觸中央法規因此無效。當初在市議會提案的民眾黨市長候選人吳益政表示,公投法及地方制度法中並沒有禁止地方推動電子投票,中央宣告相關規定無效,是擅自將「備查」變成「審查」,除了表達抗議之外,也表示將聲請釋憲。
 吳益政昨日下午是在民眾黨立委陳其祿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吳益政指出,高雄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案所面臨的是同樣的困境。地方自治條例經由地方議會通過,送中央「備查」,除非條例內容有違反既有的中央法規,否則中央不應干涉。
 陳其祿則指出,中央阻擋的作法,一方面違反了公投走向電子化的趨勢,同時也侵害了高雄的主體性。身為高雄出身的立法委員,必須站出來,支持吳市長候選人及高雄市議會提出的釋憲。
 吳益政表示,台北市曾在二0一五年針對「公館徒步區」舉行電子投票,實質上開創了公民以電子方式表決地方事務的先例,也顯示出地方公投朝電子化前進的趨勢。吳益政認為,「高雄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中提出的電子投票,與台北電子投票的價值相同,是地方公投未來的方向。
 他說,現行「公民投票法」對全國性公民投票的規定中,有「電子連署」相關條文,中選會也曾在去年六月表示已經進入資安測試階段。吳益政主張,為降低連署門檻,落實公民權利,未來對於電子連署、電子投票,都應該法制化,以保障人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