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三路棧板路霸 清除8件

市區路霸佔用道路與機車格,警方強力取締並請環保局配合消除。
(記者張上耕攝)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警一分局轄區內重要道路車流量大,商家利用道路設置棧板及陳列廣告、雜物等,影響道路安全,成為路霸,為維護用路人權益及行車安全,針對市區忠三路段違規置放棧板及雜物等,進行全面清除,當場清除棧板型路霸八件及雜物一批,以確保道路安全。
 警方統計,今年一到七月針對違規占用道路設攤,舉發二百三十六件,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舉發二十件,並在勤務中向商家勸誡,不要任意置放、設置足以妨礙交通的物品,影響人車安全,以免遭取締。
 警方呼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款、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及第八款、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或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雇主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
 為維護市容觀瞻及道路交通安全,警一分局將持續針對市區路霸加強勸導,並以專案執行取締工作,以保持市容整潔,提升市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