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對於國民黨籍高雄市長補選參選人李眉蓁涉論文抄襲爭議,中研院二十二日在臉書引述論文指出,若將他人文字或想法放在自己論文卻未標註出處、假裝自己原創想法,都算抄襲。
有媒體指出,李眉蓁的論文在扣除摘要、目錄及參考文獻後,內容有九成以上的頁數涉嫌抄襲他人著作,引發議論。
對此,中研院在臉書貼文分享抄襲的定義、種類並整理九大寫作指引,並引述相關論文在臉書粉絲專頁貼文指出,抄襲的英文plagiarism源自拉丁文plagiarius,為綁匪(kidnapper)的意思,常見的定義為取用他人的想法、數據、文字、方法、結果或是軟體等資訊,將其當作是自己的。
抄襲種類包括逐字抄襲、馬賽克抄襲、改寫抄襲、自我抄襲、網路抄襲、影像抄襲等,簡言之,只要把別人的文字或想法拿來放在自己的論文或研究中卻沒說哪裡來的,假裝是自己的原創想法,即便是幾個字也算抄襲。
要如何避免抄襲,中研院貼文上強調「永遠記得標註原始來源」,並引述論文指出方法包含引用參考書目、清楚描述所有資料來源、誠實列舉他人對自身研究貢獻、提供註解、需要時善用引號、改寫原文並清楚註明出處。
另外,若大幅引用須得到原作之出版商或是版權所有人之許可,當使用自己過去的文章時,須得到出版商或版權所有文之許可,而廣為人知的科學及歷史事實通常不需要標記引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