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於二十六日表示,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鼓勵老屋更新,若採自主更新方式,可申請補助,重建最高可獲得新台幣八百萬規劃補助,整建或維護最高可獲得工程費用七成五補助,為鼓勵民眾「自主更新」,政府依「重建」、「整建或維護」性質不同,提供不同補助。
內政部指出,民眾選擇採「自主更新」方式辦理「重建」時,有別於以往由建商主導實施,改為由住戶組成更新會自主更新,居民享有主導權,更新後房地較能符合民眾居住需求,且更新會或地主可獨享更新後增值利益,同時可向內政部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最高有八百萬元的規劃補助。
內政部說,例如桃園光峰社區,經鑑定為高氯離子建築物(俗稱海砂屋),社區決定以自主更新方式辦理重建,在市府協助申請下,於一0六年間獲得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補助費用一百八十七萬五千元,目前事業計畫已核定,今年五月間社區申請權利變換計畫補助費用,已獲內政部原則同意補助一百二十四萬元。
內政部表示,民眾也可依據房屋的狀況選擇「整建或維護」,也就是俗稱老屋拉皮,包含屋頂防水、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昇降機設備、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等,政府依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計算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費用予以補助,最高補助工程費用四成五,但經地方政府劃定為優先整建地區,可提高補助工程費用至七成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