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售禽流感疫苗 兩教授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國立嘉義大學兩名教授利用學校實驗室違法私製禽流感疫苗賣給雞鴨養殖戶施打,時間長達兩年。台南地方法院依製造動物用偽藥罪,將張姓助理教授判刑兩年,併科罰金四十五萬元;郭姓教授判一年半,併科罰金卅萬元;兩人均緩刑。全案可上訴。
 此案總共有六被告都判有罪,全部緩刑。除了兩名教授外,另外還有養鴨業者、生技業者四人,分別判刑六個月至兩年,併科罰金廿五萬至七十五萬元不等。
 一0六年六月間,王姓養鴨戶偕同友人,以高粱酒瓶分裝,自大陸走私陸製禽流感疫苗總計七百廿三公斤,在金門尚義機場航空貨運的過程中,酒瓶不慎摔破,被當場查獲,扣得兩百多公斤禽流感、水禽雷氏桿菌等疫苗;後來,王被台南地院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判刑一年半,併科罰金一百萬元。
 檢方在調查王姓養鴨戶的案子期間,發現王的牧場內有存放另一名李姓鴨農轉讓及轉售的禽流感、漿膜炎疫苗。
 經進一步追查,發現嘉義大學張、郭兩名教授見國內禽流感疫情嚴重,明知國內禁打禽流感疫苗,惟其擁有專業知識並利用產學合作機會,指示團隊在實驗室內違法製造相關疫苗,並以禽流感疫苗每劑一元代價,將實驗室製造的疫苗販售給李姓鴨農注射,並供其雲嘉南契約養鴨戶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