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危老屋重建輔導頒獎金

危老屋重建輔導案頒獎勵金。 (記者葉蒼秀攝)
 記者葉蒼秀/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核准通過二例危老重建推動師投入輔導案件,分別坐落於竹南東平段、苗栗市苗栗段,均由推動師許慧琴介入輔導成功,六日獲縣府頒贈二十四萬元獎勵金,她也回饋十萬元協助首例危老重建後籌建日照中心,為打造宜居苗栗盡分心力。
 苗栗縣危險老舊建築達四成以上,隱藏許多災害風險,縣府極力推動危老重建,並培訓推動師,去年底成軍,擔綱社區重建或修繕改良的總顧問角色,協助都市更新,改善民眾居住安全,推動師協助輔導民眾通過案件審核,則頒給獎勵金。
 縣府通過的前二例危老重建推動師輔導案件,均由經營建設公司的推動師許慧琴於五月初向縣府報備並獲核准,獎勵金各十二萬元,六日上午在縣府會議室由秘書長陳斌山頒贈,議員余文忠、楊明燁及苗栗縣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地政士公會人員均出席見證成果。
 工商發展處指出,首例建築基地坐落於竹南鎮南大路,原有老舊建築物為地上四層、地下一層的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總面積約一九八坪,屋齡超過三十九年,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標準,亟待重建,符合「危老條例」標準。
 此案在許慧琴推動師的協助下,所有權人於五月中旬擬具危老重建計畫,重建後預計興建地上五層建物,總面積約二六七坪,規劃作住宅及日照中心使用。
 秘書長陳斌山指出,苗縣是繼台北市之後,全台第二個推動危老建築重建推動師制度的縣市,一0九年編列三百萬元經費,鼓勵推動師深入社區,協助解說危老重建好處及容積率、建蔽率等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