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專法 首年規模逾2100億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海外資金專法十四日上路滿一年,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截至十三日,申請金額已達二千零七十六億元,其中有一千三百六十二億已實際匯回;若計入十四日申請案,預估上路首年規模可破二千一百億元,遠高於原先設定的一千三百三十億元目標。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海外資金專法)去年八月十五日上路,為期二年;實施後第一年匯回資金,以稅率百分之八課徵,第二年提高至百分之十,若做實質投資,稅率可再各減半至百分之四及百分之五。也就是說,廠商只要趕在十四日以前提出申請,且用於實質投資,適用稅率最低僅百分之四。
 由於首年稅率優惠確定不會再延長,為搶搭末班車,近日專法申請爆出大量,蘇建榮說,近期每天都有二十億至三十億申請匯回,截至十三日,申請件數已達到九百零五件、申請金額突破二千億元大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