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審計處表示查緝菸酒品存管未臻周妥 應該檢討精進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表示,高雄市財政局私劣菸酒查緝績效經財政部考核結果名列前茅,惟部分查緝沒入之菸酒品存管未臻周妥,應該檢討精進。
 高雄市審計處說,財政局為健全菸酒管理,維護消費者健康與安全保障,於一0八年度菸酒管理預算項下以收支對列方式,編列中央補助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經費及自籌款計四千一百餘萬元,辦理菸酒查緝、銷毀、宣導及教育訓練等業務,執行結果,名列財政部考核全國同步查緝私劣菸酒專案查獲私劣酒品及菸品績效之前茅。
 審計處指出,惟查菸酒業務管理及查緝情形,仍有沒入屬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部分酒精儲存戶外,且置放沒入酒品之倉庫結構與相關消防法規範未符,有待研謀強化倉管作業,以維公共安全。
 審計處說,部分扣押物存有未裝箱封存、未貼封條、或雖貼封條惟未註明扣押物之相關資訊,管理作業未臻周妥,且迄今年三月仍未實施扣押物巡檢或盤點,允宜就違反菸酒管理法扣押物之處置、盤點頻率及人員進出倉庫之管制等訂定作業規範,以強化相關扣押物之倉管作業及管理機制。
 審計處表示,保管待判決、歸還及銷毀等狀態之查獲物數量因逾原規劃倉庫負載量,致分散於貨櫃及酒廠儲存,恐增分散保管之風險,又部分酒品已奉准擇期銷毀,惟迄未處理,允宜積極辦理銷毀作業,以降低存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