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眉蓁論文涉抄襲 中山決撤碩士學位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針對李眉蓁論文涉抄襲案,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十九日召開第二次審定會,以抄襲事證明確決議報請學校撤銷李眉蓁之碩士學位。
 審定會昨決議指出,該案經送三位校外專業公正人士審查,三位審查人均認為抄襲事證明確;經本次會議出席委員討論與投票,全數同意李生論文抄襲情節嚴重,抄襲案成立,依學位授予之相關規定,決議報請學校撤銷李生之碩士學位。
 校方指出,針對學術倫理案件,均秉持公平、公正、客觀、明快之原則個案審定;學位論文經審定抄襲之學生,將依法撤銷學位,其指導教授另提送校教評會審議相關責任。同時,為確保學位論文品質,校方繼今年四月取消論文永不公開之授權選項後,七月經校級教評會通過更嚴謹的學位論文品保機制,包括要求學生提前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加強學生於口試前的論文比對檢核,畢業時應繳交「經指導教授簽署之論文比對結果」及「恪遵學術倫理聲明書」至系所存查,方得畢業離校。
 學校除已有反抄襲Turnitin比對系統外,將增購快刀中文版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以提升中文比對效能。各項措施皆已公告周知全校師生遵循,將推動學位論文品保全面電子化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