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台灣 我認定陸資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經濟部投審會二十四日認定,英商克雷達投資公司以「淘寶台灣」在台經營電商平台,調查發現中國大陸電商龍頭阿里巴巴對克雷達「具有控制能力」,該案未依陸資來台申請許可,違反兩岸條例,除罰鍰四十一萬元,並限半年內撤資或改正。
 淘寶台灣案是以陸資實質控制力,判斷為陸資的首例。政院表態持續把關裁罰違法業者;克雷達回應,將持續尊重且配合主管機關決議。
 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平台淘寶台灣去年十月在台灣正式上線,透過品牌授權克雷達台灣分公司經營。投審會表示,阿里巴巴集團透過新加坡子公司持有英商克雷達百分之二十八點七七股權,從申請資料沒有違反陸資許可辦法之三成持股認定標準。
 投審會進一步表示,經調查有三點理由判定阿里巴巴集團對克雷達具有控制能力,違反兩岸條例規定,處四十一萬罰鍰,並限期六月內撤資或改正。
 違反理由第一點:如果阿里巴巴集團不出席會議,則股東會、董事會將無法召開,實質上對於英商克雷達股東會或董事會之議案已具備否決之權利。
 第二、克雷達營運高度仰賴阿里巴巴集團之「淘寶」商標、域名及平台資訊系統,欠缺獨立之經營權力與能力。
 第三、淘寶台灣會員之註冊會連結至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全球平台服務協議及隱私權政策」,代表台灣會員交易資料回傳到大陸阿里巴巴伺服器中,可能有資安風險。
 投審會也說明,改正有兩種方式,其一為淘寶台灣在半年內回復為純外資,確保沒有被陸資實質控制;其二則是淘寶台灣符合陸資來台投資標準,如停止廣告服務與第三方支付等。
 針對經濟部的最新決議,克雷達台灣分公司(淘寶台灣)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政府的正式函文通知,對此一發展深感遺憾,他們會積極配合政府的要求儘速改正,並以保障商家與消費者的權益為第一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