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槍納管 5支申請執照

持有模擬槍團體或民眾,必須於期限內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
(記者羅忠偉攝)
 記者羅忠偉/基隆報導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經總統公布施行,已持有模擬槍團體或民眾至遲至今年十二月十一日應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目前已向市警三分局申請模擬槍執照者共五支,三分局再次呼籲民眾儘速於期限內辦理,以維護本身權益,以免觸法。
 市警三分局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修正案經總統公布施行,自今年六月十二日生效日起六個月內,已持有模擬槍團體或民眾應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三分局於公告查禁迄今,利用轄內各種集(機)會、運用網站、官方臉書、LED字幕、各種平面媒體加強宣導,截至目前為止團體或民眾至三分局報備持有模擬槍共計五支。
 三分局表示,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的民眾,於六月十二日至十二月十一日止,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模擬槍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分局)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並當場填寫相關表格,俟警察機關完成鑑驗、烙碼及發照後,即可持續合法持有模擬槍。如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報備程序,依據新修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二十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