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一日表示,興達港開發已委託前置作業專業服務團隊,協助訂定甄選項目及標準,加速推動辦理,若參考申請人規劃內容辦理招商,預計在一年內可簽約。
海洋局指出,依照目前規劃,廠商在簽約後第一至三年完成第一階段修造船廠的開發,第四至五年完成第二階段遊艇碼頭設施建設;之後則視市場需求開發其他附屬觀光遊憩設施,完成後將可為興達漁港帶來嶄新風貌。
依目前民間自提人規劃,興達港採分期、分階段開發,若加上廠商保留後續擴充開發權利,開發時程合計八年,海洋局呼應市議會氣候變遷小組議員建議,在整體民間自提促參程序中,適時評估及協調,全力縮短行政程序與開發期程。
海洋局表示,興達漁港以「北休閒、南產業」為發展定位,並以「海洋觀光遊憩區」、「修造船產業區」及「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三大分區為開發主軸,整體規劃已有明確發展藍圖,將配合整體遊艇產業發展趨勢,與開發業者需求,加速地方與周邊地區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