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增偏遠加給 公務員好薪情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爭取恆春半島公務人員納入地域加給,政策實施八個多月,好薪情增士氣,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的加給服務人數,全縣共增加一點三五倍。
 縣府人事處長李殷明說,屏東地形狹長、南北相距百公里,縣長潘孟安為照護偏鄉公教人員,降低偏遠地區人員流動,上任後積極向行政院爭取修正地域加給核發標準,將恆春半島的枋山、車城、滿州及
恆春等四鄉鎮,納入偏遠加給適用範圍,終獲中央同意自一0九年起實施恆春半島地區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
 李殷明指出,同時為解決恆春半島地區的學校長期師資不足及鼓勵留任意願之問題,縣府除將恆春半島地區納入地域加給表支給範圍外,並斥資一億八千萬元興建「恆春地區教師集中宿舍」,解決教職員
住宿問題,提升公教人員留任意願。
 李殷明表示,屏縣八個原鄉,再加上恆春半島公教人員納入地域加給支領範圍後,全縣支領人數,中央機關從一0八年的二十八人新增至七百八十人,地方機關從一千三百五十五人增加至二千四百七十八
人,一0九年合計三千二百五十八人、共增加百分之一百三十五。
 評估檢討期五年的恆春半島地域加給,每人地域加給為三千零九十元,服務滿一年薪資加成百分之二、薪資最高加成百分之十;因此,全縣公務員地域加給的經費支出,也從五千零二十四萬元,新增支領金額約四千一百六十四萬元及年資加成五千三百五十九萬元,新增數額九千五百二十三萬元,中央則補助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