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公民

 ■劉逸文
 淒風苦雨中,我拖著疲憊的身軀,騎著單車下班回家。冷風細雨中,不知自己為何淪落到此等地步!原本有車有房,有溫暖的大床,現在都被人霸佔了!這人不是別人,正是我爸和我女兒!
 自從女兒出生後,我就變成家中的二等公民。從前,我住個一個大房子,養著三隻狗;睡在主臥房中加大的雙人床;每天開著休旅車上下班。自從女兒出生後,一切都反客為主了。
 我爸來照顧孫女,理所當然讓他使用休旅車,每日接送妞妞往返保母家,我只好每天騎單車上下班。風和日麗時,騎車是愉快的運動,然而運氣不好,遇到午後雷陣雨時,冷不防全身淋濕,這時心中就有
許多點點點了。
 因為嬰兒及老人入眠時間早,我家每晚準時八點熄燈。雖說早睡早起身體好,但是現代上班族,一天中最放鬆的時候,莫過於忙了一天後,躺在沙發上,無憂無慮地好好滑手機。全家準時關燈,剝奪了我
一日當中最大的樂趣!
 現在我睡在全家最小的一張床上,打著這篇文章。睡大床已經不是我的權利了!祖孫倆感情好,開著冷氣躺在全家最大的床上,手牽手一起睡覺,我睡在全家最小的房間中的最小的床上,寵物狗睡在床
下,看來我是待遇僅高於狗的二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