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十全派出所三日下午接獲民眾報案,請在咖啡館喝咖啡,只是離開一下接電話,待返回並喝完咖啡後,杯底竟然有一坨嚼過的口香糖,實在很噁心!警方獲報後前往調閱監視器發現,是一微胖的女子所為,初步將以毀損罪處理,如果五日前往醫院檢疫證時遭到感染的話,也會同步通知衛生局裁處,也會設法找到吐口香糖的女子到案說明。
一名蔡姓女子在爆料公社指稱,三日下午在察哈爾街一家咖啡館喝咖啡時,因接到電話怕吵到其他客人,於是暫時離開接電話,待在回到座位,並喝完了咖啡,卻嚇見杯內有一坨嚼過的口香糖,讓他覺得噁心,又氣不過,於是報警處理。
時值疫情期間,這種行為不只是噁作劇,律師劉韋廷表示,如果因此造人他人染病,就會涉及到刑法的傷害罪及傳染病防治法,即便沒有染病卻因此造成精神上的傷害,也會涉及到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