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縣元長鄉發生八旬陳姓老翁持棍打死長子後自首,網傳陳姓老翁可能是頂替代罪,不過,檢方以生物跡證來駁斥傳聞,同時以陳父已七十九歲高齡及患有心臟病等因素,且無逃亡及串證之虞,責付家屬帶回。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金星指出,陳姓老翁因不滿五十四歲長子多年無業在家,身體虛弱多病,還時常飲酒鬧事;致在長子酒後再度爭吵,陳父一怒之下推倒長子,再持竹棍重擊長子頭部致死。
檢方前晚初步相驗,死者遺體外觀確有外力損傷,將擇期解剖確認死因;由於有網友質疑,曾中風的老翁怎麼可能有力氣打死兒子,懷疑凶手另有他人,陳父只是頂罪而已。
江金星指出,經檢警採集案發現場跡證和陳父身上的殘留微物,並比對竹棍的殘留指紋、DNA等生物跡證,同時訊問目擊證人,確認其他家屬的不在場證明,經分析研判,認為陳父確為持棍行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