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對於公告本年第二期作桃竹苗停灌區域之水稻補償標準,農委會與經濟部於二十日公告其他作物停灌補償標準,其中柑桔類每公頃補償十四萬元,甘藷每公頃補償八萬元,大豆每公頃補償六萬元,牧草每公頃補償一點一萬元。 農委會表示,受理期間為十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三十日,假日無休;同時原稻作停灌補償申請期限由十月二十六日一併展延至十月三十日。 農委會說明,經過連日來調查評估作業,訂定各類作物補償標準,讓農民得到適當的補償。此外,農委會進一步說明,倘農民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有困難者,本金償還期限可展延六個月,展延期間利息全數由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