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為改善高噪音車輛擾寧問題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預計在明年元旦正式上路;目前有三十五套聲音照相系統,將先在十八縣市使用,不排除在飆車高噪音路段採動機或固定執法。
環保署二十八日舉辦「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媒體交流會」,聲音照相執法前,環保署已召開二次法規研商會,期間部分車友及車輛團體提出相關疑慮,包含如何確保聲音照相系統準確與公正性、如何避免環境噪音干擾等問題。為釐清相關車友及團體所提疑慮,因此特地舉辦現場測試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科技執法設備精確度及公正客觀性,已訂定執法設備認證、驗證及查驗三程序。設備使用的噪音計必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且每二年檢定一次。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指出,若在不良天候時如風速超過每秒五公尺以上、或是下雨天等氣候因素,因相關干擾較多,這時發現有較高噪音的狀況可能就不會直接開罰,但各環保局還是可以通知該車輛進行檢測,是否有不當改裝。
由於法規涉及到處分民眾,所以程序上須完備,如果發生車流量大時沒辦法辨識是哪台車的噪音,執法就會有疑慮,這樣的情形會以車牌辨識的方式,通知車主檢驗處理。
蔡孟裕說,目前已經有三十五套聲音照相系統,預計會先在十八縣市中使用,其他會陸續規畫布建;如測速照相般,在接近聲音照相系統前會有提示;現有的手動噪音偵測還是存在,聲音照相只是多了一套工具。
聲音照相都已符合目前檢測標準在精密度和準確度的相關規定;希望化解各界疑慮之後,預計會在明年一月一日公告正式上路,違規可處新台幣一千八百元至三千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