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春國民及兒童運動中心」三十一日正式營運,也是台中市第四座開放營運的運動中心。
開幕活動,熱情有活力的兒童街舞表演揭開序幕,由市長盧秀燕、建設局長陳大田、民政局長吳世瑋、新聞局長黃國瑋、運動局長李昱叡、市政顧問張泰山,及立委黃國書、市議員鄭功進、李中、邱素貞、何敏誠、江肇國、羅廷瑋等人揭幕啟用。
運動局指出,長春國民及兒童運動中心委由舞動陽光有限公司經營,定位為社區型運動場館,分為A、B兩棟建築物,A棟運動中心包含一樓室外游泳池及兒童戲水池、室內溫水游泳池、SPA池及三溫暖區,三樓多功能綜合球場可作籃球場、羽球場使用及兩間壁球室,四樓兒童專屬體適能區,五樓體適能中心,並有附屬地下停車場。